冤!儿被撞死反成肇事者
六旬老母4年奔波,数十次向目击者求证终使凶手得到制裁
●定西市一位年过花甲的母亲,在儿子遭遇车祸惨死,交警部门作出不合理的责任认定后,她连续四年,数十次来到事发现场,向目击者求取证据!
●今年5月份,甘肃省政府督察室责成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交警总队组成调查组进行复核,终使肇事司机得到制裁,还死者以清白。
●今年6月,肇事司机被依法逮捕,陇西县交警大队和安定区交警大队参与此案的相关民警也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个别参与制造假证据的民警将被停职。
儿子出车祸
肇事司机反成受害人
2001年12月3日22时许,定西南川开发区汽车驾驶员魏某驾驶自营的甘J8378号小型客货车(同车乘坐张军),途经S209线59KM处时,驶出路面右碰撞于田埂上,致使张军死亡。
出事后的第二天,张军的父母还有其妻得到消息后,匆忙赶到陇西县出事境内。
10天以后,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此起交通事故中,张军无证驾驶,因操作不当驶出路面,违反了交通法相关规定;魏某无视交通法规,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违反了交通法相关规定,因此,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但梁映梅夫妇知道,儿子根本就不会驾车,怎么会来驾驶魏某的车呢?于是,60岁的梁映梅先后四次向陇西县交警大队、定西市交警支队、甘肃省交警总队进行申请重新认定,可是得到的答复仍然是维持原认定。
疑点重重 母亲举债找寻目击者
原来,事故发生后,魏某先向在安定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室工作的亲戚杨某打电话求救,并没有报警,直到第二天事故工作人员才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取证。记者在梁映梅提供的交警讯问笔录上看到,相关证人都称,是魏驾车的事实,记者也在尸检报告上看到,“死者之伤集于身体右侧,车行路线又于右侧驶出撞于田埂,据此分析死者应该在驾驶室的右侧座位上。为此,梁映梅四处借债,冒着严寒和酷暑先后50次来到山大沟深的陇西县高棱镇境内,寻找证人记录证词。
案情曲折 市委书记亲自做批示
2 003年10月,梁映梅将相关情况向定西市政法委做了反映,政法委得知后向定西市委做了汇报,市委将此案作为督办案件,由市委副书记王仲勤负责督办。2004年,定西市委责勘察组再次对事故进行大量的走访和调查,最后得出定西市交警支队的责任认定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结论。同时,定西市委书记石晶批示,陇西县委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对此案重新立案调查。2005年1月份,县公安局重新侦查后,仍然作出维持原陇西县交警队的责任认定。
沉冤昭雪 省政府受理错案被纠正
2005年4月份,梁映梅来到了甘肃省政府督察室,将自己得知的情况做了反映。4月20日,省政府责成甘肃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省信访室对该案进行了研究和调查,4月25日,省政府向定西市政府作出批示,要求定西市政府对此进行重新认定,5月15日,定西市委组成了由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政法委、市交警支队等单位参加的听证会,对此案的责任认定表示有很多可疑之处。5月18日,根据法医鉴定报告和定西市政法委、陇西县政法委关于本案的协调会议意见,由原来魏某和张军负同等责任的认定改为魏某的违章行为导致了本起事故的发生,由魏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月5日,魏某被依法逮捕。陇西县相关民警也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 本报采访组
西部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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